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各市(州)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相关方案,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业碳达峰工作体系。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政策合力。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倒逼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国有企业要研究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路线,分解落实任务举措,带头建设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引领作用。有关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三)培育人才队伍。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低碳产业相关社会团体,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和国家相关专业机构,创建或共建绿色低碳技术中心或创新中心。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快培养绿色低碳相关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知识培训,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