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行按月统计、按季度评比,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县区开展现场调研,对滞后的县区开展重点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598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提前谋划项目。对产业园区、高校和劳动密集产业周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于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的市场主体,积极做好政策讲解,告知优惠政策,做好项目的申报、建设等服务,各项审批按照《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要求,实行“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
2.鼓励企业通过购置存量商品房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能解决企业职工和周边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又能降低全市存量商品房库存。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12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报送机制,印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公用事业领域月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市本级及各县区口袋公园报送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具体填报责任人和填报时间,定期梳理项目进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深入开展现场调度。对市本级、四县建设进展滞后的口袋公园,现场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施工企业抓时机、抢进度、提时效、重安全,全力保障建设任务按质按效完成。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0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制定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具体措施。举办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
2.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项目市、县。
3.充分利用多方面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体系;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4.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272个。(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措施:
2023年度有关县区共谋划了14个项目,通过管网延伸、新建供水工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1272个村庄供水保障能力,解决特殊季节供水短板弱项。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牵头单位:国网六安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