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及建设规划,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规范各部门、各行业气象观测设施管理。(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等有气象探测设施的部门,各市政府)
(二十七)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完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全链条标准,建立气象标准宣贯和监督实施反馈机制。(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司法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
(二十八)推进开放合作。完善辽宁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局市、局校、局企合作,聚焦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气象服务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共建。强化国际合作交流,打造东北亚气象科技论坛国际学术交流品牌,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外办,各市政府)
(二十九)加强投入保障。完善和发展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在各级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气象核心业务领域科学研究或科研项目建设。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基层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