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凭证);
5、供应商应为储能一体机的生产厂家且具有不低于1.5GWh的生产能力;
6、供应商2019年以来具有储能一体机供货业绩,单个合同供货容量不低于5MWh。(提供供货合同主要页面,合同页面应能体现签订日期、供货内容、规模等主要内容)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