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统筹能源供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结构调整目标,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运行稳定、经济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推进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都市圈电力交换和供应保障能力。协同发展新能源,加快发展海上风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积极推动储电、相变材料储能等储能方式规模化示范。统筹建设油气基础设施,推进油气管道和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
原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鲁政字〔2023〕16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青岛都市圈位于山东半岛城市群东部,向东与日韩隔海相望,向西背靠黄河流域广阔腹地,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创新能力最强、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青岛都市圈以青岛市为中心,与联系紧密的潍坊市、日照市、烟台市共同组成。主要包括青岛市全域,潍坊市诸城市、高密市,日照市东港区,烟台市莱阳市、莱州市、海阳市,陆域总面积2.15万平方公里,2022年末常住人口1558万人。规划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推动青岛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提升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方向,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现代产业协作共兴、开放合作协同共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实现青潍日同城化、引领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打造北方地区转型发展增长极、全国同城化发展样板区、高品质宜居宜业生活圈,助力山东半岛城市群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更好发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服务全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