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清新区光伏装机容量约246万千瓦,对比2025年底,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约80万千瓦,新增光伏项目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主。
(二)风电
到2025年,清新区风电装机容量约35.5万千瓦,对比2021年底,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24.5万千瓦,新增风电项目以集中式风电项目为主。
到2030年,清新区风电装机容量约43.5万千瓦,对比2025年底,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约8万千瓦,新增风电项目包含集中式风电与分散式风电项目。
(三)生物质
到2025年,清新区生物质装机容量约0.8万千瓦,对比2021年底,新增生物质装机容量约0.6万千瓦,新增生物质项目以沼气发电项目为主。
到2030年,清新区生物质装机容量约1万千瓦,对比2025年底,新增生物质装机容量约0.2万千瓦,新增生物质项目以沼气发电项目为主。
(四)抽水蓄能与化学储能
到2025年,清新区抽水蓄能与化学储能装机容量约58万千瓦,对比2021年底,新增抽水蓄能与化学储能装机容量约42万千瓦。
到2030年,清新区抽水蓄能与化学储能装机容量约178万千瓦,对比2025年底,新增抽水蓄能与化学储能装机容量约240万千瓦。
(五)电网建设与消纳
到2025年,新能源汇流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持续加强,跨区输送与外送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解决新能源电网接入问题。电网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稳步提高,新能源消纳条件明显改善。
到2030年,基本构建完成新型电力系统,主干与骨干电网坚强可靠,新能源并网与汇流保障工作基本完成,新能源消纳空间逐步拓宽,“绿电”模式成效显现。
详情如下: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清新区新能源发展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新能源体系,深入推进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清新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清远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清远市清新区新能源发展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将认真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使规划更加合理、更可行。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