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要素保障
将新型基础设施空间管控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统一管理,优先保障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强化信息基础设施与交通、市政等城市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综合运用各级政府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企业债券、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的资金支持。加大公共站址资源向5G基站开放力度。在能耗管理等方面,研究出台支持5G、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市通信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证监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重大片区指挥部)
(四)优化发展环境
着力破解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隐形壁垒,探索动态、弹性、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拓展融合应用场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开放制度,编制发布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供测试孵化、创新应用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重大片区指挥部)
(五)落实安全保障
落实《数据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平稳运行。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的监测、防御和处置。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国家标准、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以及工作秘密信息防护要求,完善密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密码技术和电子证书应用,确保数据在开放共享中的安全可控,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数据开放共享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措施,推广自主可控的数据库安全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机要保密局,市工信局、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
附件:重点指标分年度工作目标
附件
重点指标分年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