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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招标丨一汽股份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0-13 | 26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日,一汽股份动能分公司发布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招标,交货地点位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一厂区东日用水泵站院内。要求投标人具有主导开发的电化学储能业绩,最大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KWh容量的项目。

13配新增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二次)

13配新增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二次)招标项目13配新增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二次)标段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13配新增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二次)

2.2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一厂区东日用水泵站院内

2.3采购货物数量:1项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自然日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或委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营业执照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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