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充分发挥在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领域优势,运用中国技术、产品、经验等,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合作蓬勃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将廉洁作为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始终坚持一切合作在阳光下运行。各方一道完善反腐败法治体系建设和机制建设,深化反腐败法律法规对接,务实推进国际反腐合作,坚决反对各类腐败和其他国际犯罪活动,持续打击商业贿赂行为,让资金、项目在廉洁中高效运转,让各项合作更好地落地开展,让“一带一路”成为风清气正的廉洁之路。2019年4月,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呼吁各方携手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中国“走出去”企业坚持合规守法经营,既遵守中国的法律,也遵守所在国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提升海外廉洁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打造良心工程、干净工程、精品工程;中央企业出台重点领域合规指南868件,制定岗位合规职责清单5000多项,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及分支机构制定和完善境外管理制度1.5万余项。2020年11月,60余家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方企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参与企业廉洁合规倡议》。
(三)目标: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
共建“一带一路”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断走深走实。
共建“一带一路”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规则标准,推动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执行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以高标准推动各领域合作和项目建设。倡导对接国际先进规则标准,打造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畅通人员、货物、资金、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实现更高水平互联互通和更深层次交流合作。坚持高标准、接地气,对标国际一流、追求高性价比,先试点、再推广,倡导参与各方采用适合自己的规则标准、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成立高规格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机构,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务实举措不断落地。
共建“一带一路”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之路,努力消除制约发展的根源和障碍,增强共建国家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各国实现持久、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方面。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不断完善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了稳定、透明、高质量的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因为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而陷入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