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可持续性不断增强。按照平等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中国与28个国家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推动共建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重视债务可持续性,提升债务管理能力。中国借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结合共建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工具,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鼓励各方在自愿基础上使用。中国坚持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导向,根据项目所在国需求及实际情况为项目建设提供贷款,避免给所在国造成债务风险和财政负担;投资重点领域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共建国家急需的民生项目,为共建国家带来了有效投资,增加了优质资产,增强了发展动力。许多智库专家和国际机构研究指出,几乎所有“一带一路”项目都是由东道国出于本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而发起的,其遵循的是经济学逻辑,而非地缘政治逻辑。
(五)民心相通基础稳固
民心相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社会根基。共建国家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旅游合作、教育交流、媒体和智库合作、民间交往等,推动文明互学互鉴和文化融合创新,形成了多元互动、百花齐放的人文交流格局,夯实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民意基础。
文化旅游合作丰富多彩。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已与144个共建国家签署文化和旅游领域合作文件。中国与共建国家共同创建合作平台,成立了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博物馆联盟、艺术节联盟、图书馆联盟和美术馆联盟,成员单位达562家,其中包括72个共建国家的326个文化机构。中国不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启动实施“文化丝路”计划,广泛开展“欢乐春节”“你好!中国”“艺汇丝路”等重点品牌活动。中国与文莱、柬埔寨、希腊、意大利、马来西亚、俄罗斯及东盟等共同举办文化年、旅游年,与共建国家互办文物展、电影节、艺术节、图书展、音乐节等活动及图书广播影视精品创作和互译互播,实施“一带一路”主题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推广项目、“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和文化睦邻工程,扎实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国在44个国家设立46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其中共建国家32家;在18个国家设立20家旅游办事处,其中共建国家8家。
教育交流合作广泛深入。中国发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推进教育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已与45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国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地方省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高校、科研机构也面向共建国家设立了奖学金。中国院校在132个共建国家办有313所孔子学院、315所孔子课堂;“汉语桥”夏令营项目累计邀请100余个共建国家近5万名青少年来华访学,支持143个共建国家10万名中文爱好者线上学习中文、体验中国文化。中国院校与亚非欧三大洲的20多个共建国家院校合作建设一批鲁班工坊。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连续7年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及相关活动;合作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已资助24个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中国政府原子能奖学金项目已为26个共建国家培养了近200名和平利用核能相关专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共建国家还充分发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等示范带动作用,深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