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储能及汇集站项目整体并网验收及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最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 、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联调(自动化、保护、稳控等)、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并网后供电公司全套资料整理归档等全套并网协调工作,并网服务单位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签订委托并网服务事宜。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及图纸(甲供材除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需具有地质勘察服务能力;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具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5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或30MWh及以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主要服务范围页、签署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5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或30MWh及以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主要服务范围页、签署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