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快骨干企业培育。持续深入实施省、市产业链链长制工作,筛选有较强产业链集成力和带动力的企业,发挥好中小企业选优扶强若干意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和制造业领航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链中影响力,在企业内部、企业间、产业链上下游三位一体化协同,加快优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延伸向服务业转型,形成新增长点。
(四)实施生态构建工程
1. 加强金融服务。加大财政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具有行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创新信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出差异化融资产品,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2. 加强标准建设。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申报国际标准项目,提升行业话语权。
3. 加强兼并重组。支持装备制造业创新企业实施上市,引入资本资金,助推企业做大做强。有序引导现有骨干企业加快非核心业务的剥离,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产业链链长制,精准帮扶产业链协同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困难问题,优化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宜春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机制,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宜春经开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装备制造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抓实政策落地。推动装备制造业企业工业技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落地见效。落实装备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标杆等企业培育政策兑现,鼓励企业创品牌争名片。以市场化机制,适时出台新的增量政策,满足产业链发展的需求。
(三)强化人才服务。依托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重点企业通过人才专项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持续开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扎实做好企业科技特派员、赴企帮扶青年人才的选派工作,鼓励引导人才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