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成果转化。整合我市机器人领域科研力量,加大机器人科学技术研究力度,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畅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创新成果转化方式。
政策保障:《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创新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沈科发〔2023〕9号)。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任务2:提升机器人产业规模
工作目标:2023年实现产值130亿元,2024年力争实现产值160亿元,2025年产值力争突破200亿,强化头部企业优势。
实施路径:发挥我市机器人产业基础优势,依托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现我市机器人产业规模实现跃升。
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头部企业培育。推动机器人头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新品开发,引导主机企业整合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等产业链资源,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及跨界融合等形式,加快成长为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优、发展效益好的优秀领军企业。
二是打造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头部企业的引导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紧密联系、协同合作、抱团发展,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加速企业群体壮大。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器人领域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成果转化方向引导、信息收集、对接促进等工作,争取转化一批机器人领域优质项目。聚焦产业发展方向,以项目为抓手,精准发力,不断提升产业规模,补齐补强短板,推进机器人产业提升发展。
政策保障:《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的通知》(沈政发〔2022〕7号)、《关于印发<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工信发〔2022〕16号)。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
任务3:推进产业生态建设
工作目标:合理规划布局,到2025年,形成2个机器人产业特色园区。产业配套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器人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实施路径:围绕完善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生态,开展机器人产业生态提升工程。
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优势,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单位,开展机器人协同研发,实现专业技术和应用技术双突破,提升产业创新竞争力。推动重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开展机器人产品及部件认证、检测、校准、技术咨询、合作交流、信息服务、设备共享等方面的实践与探索。
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加大对机器人领域人才的奖励力度,全面落实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博士后补贴、优秀工程师奖励等各项人才政策,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助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落实“兴沈英才计划”各项政策实施细则,为产业发展吸引聚集高水平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