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 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发输电或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 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项新能源储能电站EPC总承包业绩或新能源(光伏或风电)场区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