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项目需向招标人提供所开发的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虚拟电厂平台和虚拟电厂即插即用控制终端的全部源代码、图纸和相关文档。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全国范围服务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或能量管理系统)的合同业绩或虚拟电厂平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