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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探索研究风光项目配储政策 制定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9-20 | 30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六)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加强光伏等能源开发及储能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开展光伏、锂电等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建设研究。支持企业加强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标准衔接,开展能源电子智能制造与运维、管理控制系统等相关标准研究,推动建立产品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环节的安全标准及管理体系。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制定。

(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加强光伏、锂离子电池等行业规范管理,组织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加强企业申报指导和规范保持情况监督,支持企业对照规范要求,加强技术创新、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单位能耗,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国家规范公告名单。做好行业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月度监测分析,及时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全面推行跨部门、跨层级“双随机、一公开”协同联合监管,提高能源电子产品性能及可靠性。

(八)加强国际合作

开展国际贸易政策研究,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根据重点企业全球产能布局,依托中老、中越铁路等大通道沿线资源优势,支持光伏、电池、电子终端等产品出口,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推动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间的交流互动,提升能源电子产业国际合作的水平和层次。加强与东盟国家开展能源电子国际交流合作。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依托产业强省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牵头部门负责的工作专班,确定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能源电子产业统计监测办法,对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开展调度。鼓励成立能源电子领域协会、产业创新联盟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公共服务和支撑作用。

(二)加大政策服务保障

争取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布局支持。统筹现有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省级财政资金,对能源电子产业重点项目予以扶持。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优化保险服务,积极为能源电子产业提供风险保障。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产业政策。

(三)优化完善市场环境

充分利用各类产业基金,为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鼓励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能源电子企业逐步推广自检自证制度,自检自证开展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探索研究风光项目配储政策,研究制定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能源电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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