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散式风电项目,打造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结合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积极推进工商业和户用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培育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新业态。
(二)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围绕“一基地两示范”地热能发展布局,加快推进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建成一批“地热能+”示范工程,促进清洁取暖和减煤降碳。深入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三)探索推进核能综合利用示范。依托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大力推动核电机组热电联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按照“试点先行、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的思路,统筹规划县域核能供热布局、应用场景,积极推进整县制以及跨县域、远距离核能供热试点示范,推动具备条件地区使用核能供热替代化石能源,打造县域“零碳”供暖城市。积极探索核能小堆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实现向周边大型工业园区(企业)供应工业蒸汽。积极推进核能海水淡化、核能制氢等研究示范。
(四)构建适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智能电网。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结构,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
(五)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鼓励规划新能源发电与机场、高铁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现代化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开发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鼓励工业企业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六)提升储能协同配套能力。加快各类储能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容量支撑。示范应用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超级电容等多元化储能技术,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预警技术、基于阻抗响应的电池安全监测等多种储能安全技术,推动“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储能等多种应用场景落地实施。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进电动汽车、分布式储能、可中断负荷参与调峰,深入挖掘各类调峰资源。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龙头企业招引,深化关键领域合作,着力构建“研发+生产+应用”一体化的储能产业生态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