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运维服务水平。完善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电力网、交通网、电信网等实现数据共享,推进与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全面纳入全国“充电一张网”。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引导居住区“统建统服”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鼓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自愿接入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用,更好满足电动汽车找桩充电等使用需求。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依托平台数据支撑,健全运维服务体系,下沉运维服务网络,加强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将节假日期间充电服务保障纳入全省交通出行保障机制,在预测流量较大的高速服务区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5.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统筹衔接农村电网建设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综合考虑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交通枢纽等区域高压、大功率充电服务需求,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城郊地区待建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的现有供电设施供电能力,分级、分区域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升,补齐配电网发展短板,加快大电网延伸覆盖,合理预留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接入条件,保障安全可靠接入。2023-2025年,新建公共充电站配套配电变压器容量年均增长16%,合计新增75万千伏安;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容量合计新增80万千伏安。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光储充一体化协同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开展“户用光伏+充电”、光储充综合站等建设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责任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突破行动。
1.增强新能源汽车生产供给能力。坚持突出优势、做强龙头,集中打造济南、青岛两大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动济南比亚迪、吉利和青岛奇瑞等重点项目加快释放产能,带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大幅提升;坚持区域联动、错位发展,以优化存量、整合提升为重点,建设烟台、日照、德州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和淄博、聊城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塑优“两基地、五集群”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0万辆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植壮大载货汽车产业优势。以新能源汽车下乡为契机,加快提升新能源载货汽车市场竞争力,力争全国市场占有率三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20%以上。加快发展载货微面、中大面等新能源汽车,针对性研发生产经济实用的“大空间、长续航、多用途”载货车型,积极与行业龙头企业总部对接,推动在山东布局农村市场畅销车型。做优做强新能源轻卡品牌,推动省内重点企业对标国内畅销产品,打造一批优势品牌,力争全省新能源轻卡销售量年均增长20%以上。提升新能源微卡产量规模,推动重点商用车项目放量生产,力争全省新能源微卡产量三年增长50%。巩固新能源皮卡领先优势,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力争产销量三年实现翻一番。(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