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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围绕电化学储能等领域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9-14 | 5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九)完善新材料领域创新载体体系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并依托创新中心实施平台建设、技术研发、示范应用等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或省级立项支持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获得国家、省高技术产业项目支持的,按不超过1∶1的比例对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或广东省资助资金给予配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十)建立新材料领域科技研发长效支持机制。结合新材料研发周期长的产业特点,在现有新材料领域市级创新载体组建和提升扶持计划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可上可下、滚动支持”的长效支持机制,按周期对市级新材料领域创新载体进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予以新一轮资助,或撤销、合并等调整和优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十一)强化大科学装置集群对新材料产业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在新材料领域原始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支撑作用,支持我市新材料相关单位,依托材料基因组大科学装置平台等设施,联合高水平科研团队组建产业创新中心,系统开展材料高通量制备与表征、高通量计算与集成设计、数据分析与挖掘等研究。鼓励相关单位结合新材料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催生一批跨学科技术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推动新材料集群高质量发展

(十二)引进领先企业及团队优化产业链布局。围绕湿电子化学品、有机发光材料、衬底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新材料薄弱环节,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机构及团队在我市落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对具有重大促进和产业支撑作用的,可视情况实行“一企一策”,报市政府审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商务局)

(十三)支持开展关键环节提升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聚焦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用、先进金属、高分子、绿色建材、前沿新材料等我市重点新材料领域关键瓶颈,组织实施突破主要性能指标、对产业发展起支撑作用的新材料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新材料企业以降本提效、绿色环保为目的,积极实施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和开展以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过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等为核心的工厂智能化改造,按现行政策,根据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事后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支持实施新材料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支持二维材料、燃料电池材料、3D打印材料、微纳米材料与器件等新型材料开展科研成果二次开发和中试放大试验,加快工艺、技术、产品高效转化,按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重点发展领域具备技术先进性的新产品开展产业化项目,按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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