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积极推动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挖掘水电、火电通道,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围绕威宁-赫章、大方-黔西两大区域,充分利用已建水电的调节能力,建设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围绕织金-纳雍、黔西-金沙两大区域,利用火电厂已建电网通道,充分发挥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开展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提高电力输出功率的稳定性,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综合效益。响应“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两个联营政策,结合威宁县资源禀赋,发挥国家电投在威宁县产业集群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规划建设“国家电投集团毕节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毕节供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有序开发生物质能和氢能
16.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升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大方、纳雍、赫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稳妥推进氢能开发利用。发挥威宁、赫章两地丰富的新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氢”产业,推动威宁县、赫章县光伏氢能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一)推动能源产业低碳高效发展
18.实施煤炭绿色开采。推广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因地制宜推广110工法、充填开采技术,推进“三区联动”示范。鼓励企业将煤矸石作为井下充填材料、土地复垦、矿山修复、制备建筑材料等多途径利用,解决当前煤矿企业固废堆存难题。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加快煤电节能减排改造。重点对市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汽轮机通流、降低锅炉排烟温度、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制粉系统优化、热力系统优化等一种或多种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鼓励对现役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W”型火焰锅炉全部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因地制宜采用先进环保改造技术,确保实现超低排放要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