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等重点工程。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等县域经济“三项改革”,更好发挥永城、睢县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作用,支持各县城功能组团、联动发展,加快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委改革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全面享有高质量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做好租房落户、人才落户等落户准入工作。做好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受理、审核、签发和发放工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3.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强城乡规划布局,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政策。积极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城乡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3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打造乡村建设样板。统筹推进城乡教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四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乡村工匠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建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筑牢为民服务阵地,持续深化“五星”支部创建,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