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参与调峰补偿价格报价上限暂按0.3元/千瓦时执行,后期将根据我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我省《实施意见》也明确支持新能源租赁独立储能项目,明确储能有关价格政策,建立独立储能容量共享租赁制度。
三、关于储能项目建设和规模化发展。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明确我省38个总规模360万千瓦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省政府文件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鼓励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重点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促进储能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实施意见》指出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公用设施(供电)用地要求的储能项目,支持其使用公用设施(供电)用地,由项目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土地调规手续。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推进细化完善有关具体措施,促进优化储能规划布局,研究完善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支持储能设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规范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深入推进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加大储能项目并网和调度运行监管,全面促进我省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储能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也真诚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继续予以指导监督,共同推进我省储能产业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