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部负责建设和维护可接入容量计算发布信息化系统;负责会同各业务部门开展涉及信息系统的源端数据治理和数据贯通。
宣传部负责指导地市(县)公司积极引导、疏解因分布式电源接入正当受限引起的社会负面舆情。
(二)市(县)公司部门职责
发展专业负责根据电网承载力情况统筹研究本地区新能源发展布局和组织调整电网规划;负责组织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配合开展系统贯通调试。
运检专业负责计算、审核公用配电变压器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负责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
调控专业负责计算、审核220千伏及以下公用变电站、10千伏公用线路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按照有关原则汇总修正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测算市县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出年度消纳规模;负责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
营销专业负责向公司内外部宣贯政策文件,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可接入容量信息和承载力评估结果,并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备;负责本专业信息系统源端数据维护;负责市(县)公司门户网站可接入容量信息发布渠道维护。
(三)发布流程
运检专业计算、审核公用配电变压器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每季度第2个月末传递至调控专业。
调控专业计算、审核220千伏及以下公用变电站、10千伏公用线路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按照“上级约束下级”原则修正各级设备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经市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每季度末月10日前传递至营销专业(遇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营销专业收集汇总各级设备可接入容量信息(含承载力评估等级),每季度末月20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门户网站、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可接入容量信息和承载力评估结果,并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备。
(四)信息公开渠道
1.线上公开渠道。主要通过公司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营业信息→可开放容量)、“网上国网”APP(首页→更多→查询→信息公开→电网可开放容量及受限情况)两种渠道。
2.线下公开渠道。主要通过供电营业厅电子屏、电视、广告机、公示专栏等途径公开。
3.发布频次:按季度对外公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计算信息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公司内部实现“日计算、月预警、季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可开放容量信息长效公开机制,确保可接入容量从计算到公开全过程、全链条高效顺畅,满足国家政策要求和一线人员、客户的查询需求。要做好客户沟通解释,避免出现社会负面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