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税务局等市属相关部门,楚雄高新区)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推动政务、创新、市场、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打造楚雄营商环境“效率、服务、诚信”三大品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减免责清单”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诚信楚雄”,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2.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形成楚雄经验,让企业省心、群众舒心。确保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90%参评指标进入全州前2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属相关部门,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争取全省科技引领产业示范县试点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落实财政科技联动投入机制,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增长10%以上,加快中科院软件研究中心楚雄实验室、火麻研究院、科大讯飞等项目建设,举办科技入楚系列活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20户以上,实现瞪羚企业、“双五”企业零突破, 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3.实施产业急需人才引进、产业人才培养、园区人才汇聚、卓越企业家培养“四大工程”,打造具备“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培育市场”核心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人才交流、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劳务派遣、休闲健身等优质公共服务。争取全年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15人以上,争创全省人力资源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属相关部门,楚雄高新区)
(六)争创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
1.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构建“政府+平台+银行+保险”四位一体协同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丰富金融服务产品,增加信贷投入,创新推广“肉牛贷”“生猪贷”“核桃贷”等特色农产品信用贷款,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贷款不低于150亿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2.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续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