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性收益
盈利模式1~4是与外部关联性不大,更多的是从用户身上获得收益。
2、外部性收益
盈利模式5~7是从外部获得的收益。
无论是最基础的峰谷套利,还是最遥远的辅助服务收益,其技术复杂性和交易复杂性,都比分布式光伏高一个数量级。
不是简单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可以涵盖的商业模式。
所以如何把盈利模式,变成可行的、落实到合同上的、可验证的商业模式,是工商业储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也直接关系到工商业储能的技术路线,尤其是在自动化、信息化方面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设计。
从储能产品的角度,是无法单独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上升到“光-储-充-荷”一体化的用户微电网系统的整体运行、运营管理角度去看待。
无论是与负荷关联的充放电策略,还是变压器容量监测与过负荷放电策略,乃至虚拟电厂的需求响应,
工商业储能都是“电力系统性” 强于 “产品的功能性”的存在。
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懂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律,工商业储能项目是无法落地的。
要管好储能,形成可行的商业模式,必须是用户微电网系统的整体管理。
所以,工商业储能的可行商业模式探索,一定蕴藏在用户电力系统(微电网系统)的整体运行管理中。
比如变压器超负荷运行,那么首先要思考的不是上一个储能,而是分析最大负荷出现的时间,最大负荷的组成情况,以及这些负荷侧设备是否存在错峰运行的机会,实在解决不了再考虑储能投资。
都是一个整体系统管理的思维策略。
站在储能看收益,和站在微电网系统看收益,是完全不同的。
问题的答案: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因此,对电力用户来说,更重要的是在新能源普及、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环境下,如何选择一个更好的电力运营服务方,对自身的电力、能源系统进行整体性优化,并支付服务费用,而不是简单的找一个储能投资方。
个人认为,能够管理好用户微电网系统,并且与外部实现友好互动的,一种用户微电网运营商将是某种可能的商业模式。
其商业模式本质,是是电费托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
只不过,这对于新能源投资商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转型,即从投资方变成资产的持有和系统运营方。
而这也是储能+市场化交易带来的创新和服务机会。
一起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