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光伏电站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
1)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已完(竣)工的4.8M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EPC业绩;
2)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完(竣)工的4.8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投标人或其设计分包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完(竣)工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且提供并网证明/并网意见书或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文件)。
3.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2022年12月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具有至少1个1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或储能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