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对住宅小区进行供电分户控制计量装置改造,达到供电企业直接对最终用户实行分户控制计量供电条件。具体改造内容包括10千伏高压外线、高低压配电设备、低压线路及表箱表计、住宅表后线和表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电气设施,以及相关的电缆管沟、设备基础、配电室等配套土建设施。
原文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函〔2014〕6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函〔2018〕15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居民居住环境,现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开展供电改造工作,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改造原则、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原则。坚持应改尽改、愿改尽改、先急后缓、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
(二)改造范围。全市范围内2009年年底前建成入住,建设手续齐全,未实现“一户一表”供电的居民住宅小区。本方案印发之日前已经签订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协议的小区按原有改造政策执行,不列入本方案改造范围;计划2025年年底前拆迁改造的小区不列入本方案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对住宅小区进行供电分户控制计量装置改造,达到供电企业直接对最终用户实行分户控制计量供电条件。具体改造内容包括10千伏高压外线、高低压配电设备、低压线路及表箱表计、住宅表后线和表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电气设施,以及相关的电缆管沟、设备基础、配电室等配套土建设施。
三、改造资金
(一)电气改造资金。电气改造资金由市政府、供电公司共同承担,市政府固定出资额为737.8元/户,其余资金由供电公司从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工程费结余资金中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