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数字证书办理:如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登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提问:在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00秒前,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8月02日14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24日14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14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5.2.5开标结果及异议: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