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支持开发“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全气候、易回收”储能锂离子电池,提升锂电池容量极限,推进新体系锂电池的研发和应用。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新型储能产品研发及规模化应用。
2.提升新型储能材料、装备及关键器件供给能力。保障高性能碳酸锂、氢氧化锂和前驱体材料等供给,提升单晶高镍、磷酸铁锰锂等正极材料性能。提高石墨、锂复合负极等负极材料应用水平。突破搅拌、涂覆、卷绕、分切等高效生产工艺设备。提升小型化、高性能、高效率、高可靠的功率半导体、传感器等产品供给能力。
3.开发安全高效的储能集成系统。面向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不同场景下的应用需求,支持低成本、高效精准的热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和能量管理系统(EMS)工程研发及产业化,开发基于运行数据驱动和先进人工智能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系统,开发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储能集成系统,扩大新型储能系统智能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4.建立新型储能重大平台。支持国家级、省级新型储能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加速新型储能技术攻关、中试验证、技术转化、成果孵化、质量可靠性、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组织整合、集成优化各类资源,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服务行业发展。
三、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总体要求和各领域榜单条件,组织辖区和分管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协会及平台研究机构研究制定榜单,积极参与申报,并认真对榜单进行审核把关。每个榜单明确1个专业领域、明确榜单目标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各领域具体征集榜单申报过程中,有关业务问题可直接咨询我局相应行业领域联系人。
四、申报时间
请于8月2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将推荐报告、榜单汇总表(附件2)及榜单申报表(附件1)盖章后(均包含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本)报送我局;市属国企提出的榜单可报市国资委审核把关后,由市国资委报我局。我局汇总审核后将统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榜单遴选
榜单按程序进行评审论证确定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筹做好挂榜工作,并动员行业、企业积极配合,宣传发动具备条件的人才、团队踊跃揭榜。
六、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抓好落实,会同同级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宣传动员、征集榜单、推荐榜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1.榜单申报表(通用模板)

1-2.榜单申报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模板)

2.榜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