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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用电规则》解读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28 | 21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答:随着琴澳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横琴合作区人气越来越旺。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横琴合作区有澳资企业超过5600户,较横琴合作区挂牌前增长22.3%,注册资本超1480亿元。在横琴合作区生活就业的澳门居民超过7400人。为满足横琴合作区企业、居民,特别是澳资企业、澳门居民等用电主体的多元化用电需求,《规则》从投资界面延伸、办电渠道多元化等方面,向用户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用电服务。

一是《规则》实现了高压工商业用户采用低压供电模式,相比澳门电网接驳费收取范围,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进一步延伸至用户红线,办电环节更加简化,结合免计容的有利条款,实现企业用电办理流程最优且接电成本最低。

举个例子,假设用户计划为一栋新建的写字楼申请用电,报装容量为8000千伏安,该容量的电房安置地大约需要100平方米,按照地上一层商铺单价约为15万元/平方米计算,电房的用地价值超过1500万元,同时配套的高压供电设施、变压器等设备费用超过300万元。《规则》实施后,接电成本可节约共计超过1800万元。

二是《规则》进一步明确终端用户电费收缴管理方面要求。目前,横琴合作区供电服务提供了多样化缴费方式、多语言操作界面等,最大限度契合两地居民的使用习惯,《规则》的发布将为横琴合作区实现“一日办电”奠定基础。此外,《规则》明确产权人、物业公司等对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时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标准,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降低其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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