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和模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重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大机遇,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消费体系,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市场化交易等支撑保障措施,持续增强绿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市场导向,多方参与。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市场、企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绿色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更加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体系逐步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明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汕头基本建成,成为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国家经济特区、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进入全国高质量发展先进地区行列。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加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纺织服装、玩具创意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做大做强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集群。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构建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创建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快推动化工、有色、电镀、印染、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体系,抓住大湾区产业转移“溢出效应”,引导项目在转移过程中实施异地绿色技改,推动产业绿色化。建立完善固体废弃物全链条监管体系,提升固体废弃物全过程风险防范水平,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化平台管理,促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严格落实《“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持续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