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内容:加强动/静态脱敏、加密、数字水印、敏感数据防泄露、靶场攻防等数据安全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补齐数据安全产品供给短板;鼓励建设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平台等,加强数据安全技术体系集成化与平台化,提升数据安全整体防护能力。
应用成效:项目实现数据安全技术或应用创新,增强对敏感数据泄露、违法跨境数据流动等安全隐患的监测、分析与处置能力,保障数据安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据安全产品或解决方案,成功应用案例不少于3个。
13.数据安全服务创新方向
需求要点:主要针对数据安全服务商,在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数据审计等数据安全服务领域进行模式创新,为数据拥有者提供专业化、体系化的数据安全服务。
实施内容:围绕企业内外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加工、流通、应用等各环节,丰富数据安全咨询、培训、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审计、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控等服务场景,加强全流程服务标准化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控能力。
应用成效:在数据安全服务方向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有效促进企业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合法合规管控,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解决方案,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
三、实施及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推荐单位应充分重视示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协同高效的推荐工作机制,并做好向企业的传达贯彻工作,充分调动其申报积极性,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一批基础实力雄厚、创新能力突出、应用前景广泛的项目。
(二)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各推荐单位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多方面引导各类资源聚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优先给予具备社会经济效益前景、技术或模式创新性强的项目以应用推广的机会,扩大示范带动效应。
(三)做好评估摸底。示范期满后,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示范项目进行自查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自查评估情况,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抽查、企业异动情况监测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价。
(四)强化经验推广。各推荐单位应及时总结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遴选一批优秀案例,拓展宣传推广渠道,为示范工作的经验推广创造条件,切实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