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或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任命书或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装机容量和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不能体现,须提供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并附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2023年01月(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