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新型储能参与市场相关机制持续完善。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完善了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各端的潜力加速释放,有利于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
三是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不断健全。4月,《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演练规程》《电化学储能电站危险源辨识技术导则》《电化学储能电站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同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11月,工信部就《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一系列标准规范的出台,为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储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快培养。8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实施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选取了清华大学等10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作为储能技术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实施单位,并公布了储能基础材料与工艺等12个培养方向,将围绕国家需求,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育人优势,为我国储能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培养和储备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科技人才。
氢能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出台
为促进氢能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和氢能产业的战略定位: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基本原则和氢能产业发展各阶段目标,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
《规划》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N”之一,既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