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完善知识等要素配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市场化运营,高标准建设河南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申建1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快维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54.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取消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实施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领域涉企收费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逐步将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领域。(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布局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综合示范县创建,加强农村电商、农产品供应链等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推动城市商圈错位发展,培育认定一批省级示范步行(商业)街、示范智慧商圈,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示范建设。支持农副产品、小商品、建材、汽车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商品贸易集散基地。(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七、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互促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强化链接双循环制度匹配、资源配置,更大程度、更高效率释放内需潜力。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56.开展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实施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强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等谋划研究,强化与国际规则标准接轨,提升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营商环境5项工作,深入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专项整改,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健全企业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修订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高效运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商务厅、省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