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鼓励参与市场。光热一体化项目可不配套其他调节能力设施。光热项目应单独结算、单独计量,鼓励按照青海省、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或西北区域“两个细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获得相应收益。
六、加强项目管理。光热一体化项目可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2023年至2025年,竞争配置的光热一体化项目中光热部分自取得开发权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完成备案和各项前期工作,12个月内完成投资决策和主体开工建设,30个月内应具备全容量投产条件;12个月内未开展镜厂场平施工且未完成主体工程第一方混凝土浇筑的,取消建设资格,自取消之日起项目业主1年内不得参与省内同类新能源开发;光热项目入库投资、工程进度达到75%,配套新能源项目方可申请并网;光热项目延期建成的,转为平价项目(电价0.2277元/千瓦时);日储能时长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整改期间上网电价按平价执行。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由投资业主自行承担。
七、科学调度运营。充分发挥光热项目优良的基荷电源作用与辅助服务特性,光热电站按照电源并网要求接入AGC系统,接收调度指令实时调节,早晚高峰具备满发顶峰能力,其余时段优先保障在线运行,尽量降低机组启停次数。光热参与市场化交易时,在光热发挥顶峰、调峰等调节作用的基础上,按照绿电优先的原则进行科学调度。鼓励配置天然气熔盐加热炉、大功率电制热设备。通过大功率电制热设备使用自发电量加热熔盐时,不收取过网费和容量费。
八、发挥生态效益。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企业承担其控制范围内林地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主体责任,在满足工程消防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对于适宜种植林草植被的区域,将种植林草植被资金纳入项目建设成本,与建设项目同步完成相关保护措施;对于建设范围不适宜种植林草植被的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应加强工程固沙等防沙治沙措施,并将相应治理资金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由当地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青海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林草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