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市场主体。按照“四个一”(一个布局规划、一张充电网络、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一套推进机制)模式,鼓励市数投集团统筹全市公共场站资源,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其他国有企业、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进入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市场,引导现有存量充电桩规范纳入充电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
(三)集聚支持合力。市直各单位、市属国企及各县(区)政府要统一思想,站在培育全市统一、规范充电市场的高度,发挥引领和主导作用,创新方式,简化流程,大力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从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角度,主动提供资源,主动探索合作模式,形成统筹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大力量。
(四)加大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奖补力度,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给予适当支持。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基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作等,重点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市、县(区)、乡(镇)谋划建设独立占地充电场站予以用地保障。
(五)强化调度考核。市发改委要结合本《实施意见》及全市统一规划,分年度制订实施方案,分县(区)下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计划;要牵头制订专门考核方案,强化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市直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兑现工作奖惩;同时,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加快制定相应落实措施,确保责任分工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六)加强舆论宣传。要引导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的宣传,提高民众认知度和接受度,吸引更多汽车消费向电动汽车领域倾斜。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抚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抚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高世文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谭赣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薛强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慷市政府秘书长
周国旺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哲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新飞市发改委主任
尚江黎市城管局局长
苏建国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德明市住建局局长
黄火生市数投集团董事长
胡林高市工信局局长
黄有盛市国资委主任
谭玉英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曾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国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胜兰市商务局局长
章志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