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市辖三区、西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优先支持项目实施地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临江新区范围内的项目。
(二)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事业单位作为牵头单位需联合市内企业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优先支持在各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报单位或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时间须满1年,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经费自筹能力证明相关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目前承担有尚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五)在线填写《南充市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现有工作基础及其他佐证材料。
(六)实行限额申报。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推荐申报数分别不超过5项,西充县推荐申报数不超过4项,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推荐申报数不超过3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推荐申报数分别不超过2项。
附件4
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专项分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两类。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下达项目资金预算通知日期。
三、支持方向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1.汽车汽配:重点支持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等汽车汽配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油气化工:重点支持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和化工新材料推广应用。
3.丝纺服装:重点支持茧丝绸缫丝、织造、染整等蚕桑丝绸领域以及纺织、服装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 现代农业:重点支持粮油、生猪、蔬菜、蚕桑、晚熟柑橘、木本油料、中药材、牛羊、水产领域的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生态高效养殖技术等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支持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
5.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工业数控系统、智能成套装备、智能柔性生产线、智能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装备及其应用系统、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燃机、轨道交通、车辆检测、安全饮用水设备等领域技术及关键装备示范应用及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