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因平台发展,平台类别有变化的,无需再次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完成填报工作;无相关账号可自行注册。填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二)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2023年7月28日前在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审核账号通过浙政钉另行发放),并将盖章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