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 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100MT及以上光伏项目(EPC、PC) 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