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电力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5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的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发票。同类项目指【储能、光伏、电力扩容(或改造)设计项目】。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广东省 “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或其上级管理单位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2.7其他要求:
(1)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