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澎认为,随着新能源投资热潮渐长,每年投资额仍有较大增长。在降低负债率等通盘考虑下,央企特别是电力央企在分拆新能源板块上市后,可获得低成本融资。
传统电力企业发展新能源也有独特优势。“像火电类传统电力企业,其具备的火电可给自身起到调峰作用。可以看到,现在有很多省份是依照本省火电装机分配新能源指标。传统电力企业在这方面可依靠自身的火电积累,以此获得新能源指标。”彭澎表示。
宋清辉认为,传统电力企业发展新能源具有明显的特点与优势。“传统电力企业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有助于加快其新能源发展进程;与此同时,传统电力企业具有现金流宽松的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应对新能源装机产生的巨额资本开支。”
壮大资本市场
“对于新能源资本市场来说,央企分拆其新能源板块独立上市,有助于进一步壮大新能源资本市场,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新能源市场,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力,推动行业行稳致远。”宋清辉说。
不过,拆分后的成效还要看最终的融资情况。“当前新能源板块处于产能过剩阶段。不过,新能源板块与其他板块不同,因市场扩张迅速,消化产能时间将较短。”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分析道。
宋清辉表示,当前,分拆上市制度已经趋于完善,但是在母子公司分拆上市的内部决策机制、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方面,还应进一步进行规范和监管。
宋清辉建议:“有必要尽快修订《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使分拆上市制度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传统电企拆分新能源上市,是‘蛋糕’做大后的一种必然,但是需要注意分拆之后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以防止削弱母子公司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