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集货商无需提供原厂商专属授权承诺书。
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检验报告:
A:对制造商投标的,报告中产品的制造商和投标人必须一致。对代理商投标的,报告中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人必须一致。
B:对集成商、集货商投标的,报告中产品的制造商应和所集成、集货的制造商保持一致。
7.资格后审分标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制作于商务文件中。
资格预审分标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制作于商务文件中。对于资格预审时在有效期内但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过期的文件(如ISO9000、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须提供更新材料制作于技术文件中;
专用资质条件表中有具体说明的按表格要求提供。
(一)资格预审标段:


(二)资格后审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