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人应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见证的与供货设备相同型号规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1)储能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电芯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本资格项业绩要求内容等的合同扫描件。电芯应通过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包号内容需涵盖GB/T36276-2018 标准对应的测试项目);
(2)储能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PCS 需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国网电科院或其它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和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投标产品需提供满足GB/T34120-2017标准的第三方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投标产品需提供满足GB/T36547-2018标准的第三方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
(3)储能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 EMS 需提供具有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应提供 2022 年度由银行或权威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 年度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如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9-2021年度连续三个自然年的合法财务报表,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不得出现连续亏损。7.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研发、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需提供声明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设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f.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备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