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应急机动负荷。应急机动负荷应在20分钟之内压减或切除,并不得安排高危、重要用户,防止快速切除负荷导致人身、设备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和负荷特性,同时安排高负荷企业作为全市机动负荷,在电网发生紧急缺口时,快速压减1.85万千瓦。
四、组织实施
(一)预警发布
供电企业要密切关注电力需求走势,认真做好负荷预测工作,提前准确预测全市电力供需缺口,在通过实施需求响应不能满足供需平衡情况下,及时提出启动有序用电预案的意见建议,市发改局经研判后,下达有序用电预警。
市发改局会同供电企业立即通知相关电力用户,做好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准备,有关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检查备用和保安电源,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若由于机组非计划停运或特高压故障等不可控因素紧急出现供电缺口,供电企业应在保障主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先期处置,按程序停运应急机动负荷,当供电缺口较大超出应急机动负荷错避峰能力时,供电企业应严格执行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等应急措施,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有关事故和处置应及时报市发改局。
(二)方案发布
预警发布后,市发改局根据实际电力供需情况启动有序用电A-F级有序用电方案。
(三)方案执行
有序用电执行期间,供电企业利用负荷控制系统检测、统计执行情况,确保压限指标执行到位。市发改局下达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指令后,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发改局要会同供电企业,进一步深化“合署办公,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做好宣传沟通,引导企业有序开展错峰、避峰;镇乡(街道)作为属地第一责任单位,应确定好辖区内的工业用户管理员和责任人,会同当地供电所做好辖区内用户的检查和用电负荷管控;严格有序用电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户义务,对需要停、限及终止供电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严格做好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保供,非事故情况下不得出现直接拉闸限电;加强用电形势和节能宣传,引导用户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鼓励发挥增量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新主体在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要充分考虑特高压以及重要受电通道故障停运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对本地供用电可能带来的影响,迭代完善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启动修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企业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或屡次执行不到位等情况,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次年用能预算总额度处以一定削减,并在响应结束后将执行评价情况报送征信部门,以确保有序用电方案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