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淄博市政府印发《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提到了,淄博市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其中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消纳比重达到10%。落实省级储能配套政策、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在沂源等区县规划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全面提升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应用水平。到2025年,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300万千瓦。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力争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新比例达到80%,公交车100%实现新能源化,加快公共机构用车新能源化;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渣土车等专用车辆(除有特殊要求的)均采用新能源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集中力量开展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支持本地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
原文如下: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字〔2023〕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