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制定暂行地方标准,加快项目安全验收问题。根据市建委反馈意见,作为建设工程实施的储能项目,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的,应依法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其中功率500千瓦且容量500千瓦时及以上的储能项目,可依据《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执行。其他各部门在项目备案、建设、验收、并网及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计划在《关于杭州市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进行明确。新型储能的技术和应用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内尚没有正式发布的标准文件,杭州市发改委将积极对接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标准制定工作,按照项目应用与标准文件协同发展的方式,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二)关于建立光储项目价格机制,加强成本补偿疏导问题。光伏、储能等项目上网电价和用电电价的定价权限均在省发改委,市级层面无权调整输配电价、企业容量电费等价格。目前,杭州市大工业用户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1元/千瓦时,远高于0.7元/千瓦时的盈收平衡点,对于存在峰谷用电负荷差和空闲变压器容量的企业,用户侧储能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配套相应光伏设施,企业收益更加显著。通过市场化手段,可以保证用户侧储项目发展。用户侧储能项目不接入大电网,无法单独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市场化活动。结合开发区(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市将建立一体化能源管理平台,通过数智化技术,将分散储能项目统一接入管理平台,集成数据采集、实时监测、故障报警和智能调节等功能,统一调度参与电网调峰。建立秒级响应的大容量虚拟电厂,通过对分布式电源集群划分、分层调控,共同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现分布式资源主动调节和高效管控。
(三)关于强化用户光储一体化或单独储能项目指导,开发多跨场景应用问题。开发区(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已纳入年底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及开发区(园区)建设考核,各区、县(市)政府和各开发区(园区)都下达了相应工作任务,新型储能项目稳步推进,每月更新项目情况。目前梳理出用户侧项目共46个,装机容量22.6万千瓦。其中已建成项目7个,容量1.28万千瓦;在建项目8个,容量0.8万千瓦;拟建项目31个,容量20.54万千瓦,其中包含光储一体化、氢电耦合等创新模式。同时,杭州市也在探索电动汽车反向充电模式,已依托市公交集团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率先在公共交通系统推广应用。下一步,我们将以项目为牵引,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和各级电力部门专业技术力量,主动上门服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对于设备质量差、服务标准低、安全有隐患项目及时组织整改。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产品负面清单制度,对不合格光储产品及时进行公示,保障市场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