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
加快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在铸造、玻璃等行业因地制宜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等电能替代设备,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工业领域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到2025年,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34%。
3.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全面落实《青海省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立全省重点节能项目库。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原则,重点推动有色金属、化工、黑色金属、玻璃、水泥、煤电等行业的存量产能在符合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基础上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完善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机制,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对标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加快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全面推动变压器、电机、泵、压缩机、风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加强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公辅设施节能改造,系统提升能效水平。
4.强化用能监督管理
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强化能源利用情况监测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统筹推进企业合理用能。健全省、市(州)、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生态环境、安全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区域间交叉检查,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组织开展工业用能预算化管理,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加强节能诊断及成果运用,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发挥重点领域省属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
(六)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1.夯实绿色低碳制造基础
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遴选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争创一批绿色示范标杆,全面提升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培育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鼓励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分享绿色发展经验。以甘河工业园、格尔木工业园等园区为重点,打造具备布局集约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点的绿色工业园区。突出全省清洁能源优势,依托大数据、新能源等领域项目布局零碳产业园区,在河湟新区率先打造国家级零碳技术集聚区和先行示范区。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构建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全过程的绿色供应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开发,加强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创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