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本次招标范围共分为两部分工作内容,第一部分为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不低于120MWh EPC总承包工程(固定部分),第二部分为交流测放电量不低于120MWh储能系统与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不低于120MWh差额容量部分EPC总承包工程(带条件实施部分),若第二部分工程无法达到条件,则该部分合同标的不再履约,双方核减第二部分工程价款,承包方不得以此向业主追责。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按承担工作范围,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或PC完工业绩。
2)设计单位: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业绩。
3)施工单位: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完工业绩。
4)设备供货单位: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h。
5)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设总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4.安全要求: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自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华润集团、华润电力EHS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