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与本标段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评、职评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除储能站征地(围墙内)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手续办理,包含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6)建设期工程一切险。
(7)并网前技术监督。
(8)涉网性能检测(包括电网适应性试验,充放电试验等全站全部试验)。
(9)工程验收(含质监、消防、电网、并网手续办理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0)设备及道路标识牌。
(11)消防系统(含混凝土浇筑消防水池)。
(12)本次招标范围除交流测放电量不低于120MWh与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不低于120MWh差额容量对应的电池预制舱、预制舱基础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电气安装工程、试验调试等工作暂不施工,待触发条款生效后实施(不包含桩基础),其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均按照投标人投标容量进行一次性施工。
(13)本次招标范围共分为两部分工作内容,第一部分为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不低于120MWh EPC总承包工程(固定部分),第二部分为交流测放电量不低于120MWh储能系统与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不低于120MWh差额容量部分EPC总承包工程(带条件实施部分),若第二部分工程无法达到条件,则该部分合同标的不再履约,双方核减第二部分工程价款,承包方不得以此向业主追责。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具体工作范围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和要求。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计划工期(直流侧额定容量60MW/120MWh):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主要节点:
初步设计审查完成时间: 2023年7月20日
储能系统破土动工日期: 2023年7月25日
储能系统设备基础完成日期: 2023年9月20日
电池预制舱及PCS等设备全部进场日期: 2023年9月25日
集电线路完成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储能系统设备安装完成日期: 2023年10月15日
储能系统调试完成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储能系统并网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若投标人最终供货容量按照交流侧放电量配置,则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或者业主书面通知时间三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